蒸汽發生器在工作的過程中,其額定的蒸發量可以子啊規定的出口壓力、溫度和效率下,單位時間內連續生產的蒸汽量。較大連續蒸發量是在規定的出口壓力、溫度下,單位時間內能較大連續生產的蒸汽量。蒸發量的單位習慣上以噸/時表示,電站鍋爐的容量也可用與之配套的汽輪發電機的電功率(兆瓦)來表示。
蒸汽發生器的使用參數有效的包括其蒸汽壓力和溫度,通常是指過熱器、再熱器出口處的過熱蒸汽壓力和溫度,如沒有過熱器和再熱器,即指鍋爐出口處的飽和蒸汽壓力和溫度。鍋爐壓力單位用兆帕(MPa)表示,也有用工程大氣壓(at)表示的,1兆帕等于10.2工程大氣壓。
蒸汽發生器的注意事項
蒸汽發生器是具有高溫、高壓的熱能設備,是特種設備之一,在機關、事業企業及各行各業廣泛使用,是危險而又特殊的設備。
使用蒸汽發生器應注意以下全事項:
1、蒸汽發生器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全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證書)”。
2、蒸汽發生器的安裝、維修、改造。從事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的單位應當取得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安裝維修資格證書,方可從事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將擬進行安裝、維修、改造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轄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并將開工告知送當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蒸汽發生器安裝、維修、改造的驗收。施工完畢后施工單位要向州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檢驗所申報鍋爐的水壓試驗和安裝監檢。合格后由州質量技術監督局、州特種設備檢驗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參與整體驗收。 |